遗嘱公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多少年内有效?
遗嘱公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多少年内有效?
-----
网友解答:
-----
这样说吧,遗嘱属于约定继承,而继承属于法定继承。
在法律上,一般而言,约定优先于法定,在没有约定的清醒下,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走。
也就是说,在有遗嘱的情况下,应该按照遗嘱,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才能按照l法律规定的继承确定继承人的顺位。
另外,在实践中,还要区别继承和受遗赠。很多受遗赠以继承的面目出现。
比如爷爷立了个遗嘱,将自己的财产给了孙子,这个是遗赠,而不是继承。
区分两者有何意义呢,继承法规定,如果是继承,则默认视为接受继承,但是对于遗赠,默认视为放弃受遗赠。
也就是说,孙子必须在两个月内,明确表示接受遗赠,否则就过期了。
但是,如果孙子把自己的财产给祖父母,则属于继承。
-----
网友解答:
-----
继承法规定,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优先执行,没遺嘱的按法定继承,即各继承人均分遗产。遗产已被某继承人侵权占有的,其他继承人在知道被侵权时可于两年内提起诉讼维权讨回,超过两年后法院不予支持。遗产在分割前各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,则遗产属于共有财产,不受20年诉讼时效限制,也不分城乡户口区别,即使数十年后,各继承人仍可随时提请分割遗产。
物权法99条,财产共有人可随时提出分割财产,不受诉讼时效限制。
-----
网友解答:
-----
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人对于遗嘱还是不太了解的原因。因为按照法律规定,遗嘱只有生效的时间,没有失效的时间,而且遗嘱只有有效或无效的问题。特别是被公证了的遗嘱,它的有效性就会更高,因为公证处不可能把一个无效的遗嘱进行公证,既然遗嘱不会判定为无效,那么自然也就不会存在失效的问题。
所以只要你是遗嘱的这种形式,并且是在被公证的,它就是永远有效的,除非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。
但是这里面有一种特殊的情况,就是如果是遗赠,那需要接受遗赠的人做出明确接受的表示才能够使遗赠生效,否则如果在知道受遗赠之后两个月之内没有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,那么遗赠会失效。不知道,提问者问的是不是这个问题?
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,可以关注本头条号,私信律师咨询!
-----
网友解答:
-----
遗嘱公证只有生效时间,没有失效时间。立遗嘱人去世时遗嘱即生效。未经法定程序,遗嘱即持续有效。除非经过法院审理,遗嘱不符合法定条件,宣布遗嘱无效,否则遗嘱已经生效就持续有效。
如有法律问题可关注头条号:上海离婚房产律师,私信免费咨询。黄劲夫律师回答,供参考。
-----
网友解答:
-----
广东兴功律所,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更多问题欢迎关注、私信咨询。
题主所说的遗嘱公证,应该是指公证遗嘱。公证遗嘱是公民在生前对于自己个人的财产作出安排,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。公证遗嘱的效力是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,具有最强法律效力,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该份公证遗嘱的,那么就以该份公证遗嘱为准。公证遗嘱是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,并且是一直有效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八条,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,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。但是,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,不得再提起诉讼。
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!
律所官网:http://www.xinggonglaw.com
律所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9号7楼
------------------
推荐阅读: